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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 欢迎咨询 刘强律师供应

上传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婚姻案律师。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婚姻案律师。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婚姻案律师。(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婚姻案律师。(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婚姻案律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刘强律师。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婚姻案律师。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婚姻案律师。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婚姻案律师。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案律师。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案律师。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擅精于法,维护正义。——刘强律师。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婚姻案律师。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案律师。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婚姻案律师。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单独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案律师。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案律师。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婚姻案律师。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案律师。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婚姻案律师。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案律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案律师。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单独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案律师。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案律师。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婚姻案律师。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婚姻案律师。扬正气不畏强权,律佞邪凛然兴师!——刘强律师。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婚姻案律师。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案律师。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案律师。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曾作出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案律师。但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贡献”一词不是法律用语,理解上也会产生歧义,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婚姻案律师。经过反复斟酌,《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案律师。承担与责任,成就于法智。——刘强律师。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

君举一疑来,问罢宽心去。——刘强律师。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

婚姻案律师。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婚姻案律师。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婚姻案律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婚姻案律师。(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婚姻案律师。(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婚姻案律师。(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痊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迎泽区好的婚姻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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